為推進打擊整治養(yǎng)老詐騙專項行動向縱深開展,嚴厲懲治侵害老年人合法權益的犯罪行為,8月30日,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組織豐滿、磐石、蛟河三家基層法院以公開開庭的方式集中宣判了四起以投資“養(yǎng)老項目”為名進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犯罪的案件,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12名被告人,其中最高判處有期徒刑七年,為人民群眾挽回經濟損失172萬余元。
打擊整治養(yǎng)老詐騙專項行動開展以來,全市法院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的重要指示精神,全力推動專項行動有力有序開展,努力讓人民群眾看得見、感受得到專項行動取得的成果。一方面投入精干力量,準確把握從嚴懲處和依法辦案的關系,將案件審理作為檢驗打擊成效的主要標準,全市法院共受理涉養(yǎng)老詐騙案件33件131名被告人,涉案金額達9.3億余元,涉60周歲以上被騙老年群體3288人。現已審結26件,對98名被告人作出有罪判決,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另一方面,持續(xù)開展全方位、立體式、多角度的宣傳活動,組織干警深入社區(qū),通過開展普法講座、發(fā)放宣傳手冊、現場解答等方式,揭露行騙套路手法,不斷增強廣大群眾特別是老年人的法律意識和防騙識騙能力。
此次公開宣判活動,彰顯了全市法院以雷霆之勢重拳打擊養(yǎng)老詐騙犯罪的決心,以萬鈞之力鐵腕守護老年人財產安全的初心,以高質量審判讓人民群眾感受到實實在在工作成效的信心。下一步,全市法院將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自覺意識,強化責任擔當,凝心聚力攻堅,全面推動打擊整治養(yǎng)老詐騙專項行動走深走實,以實際行動迎接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松花江網編輯 遲媛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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