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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關于吉林市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的決議

2024-01-21 12:51    江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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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17日吉林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吉林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金杰所作的《吉林市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會議充分肯定市人民檢察院過去一年的工作,同意報告提出的2024年總體工作思路及工作安排,決定批準這個報告。

會議要求,市人民檢察院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堅決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二十屆二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在新時代推動東北全面振興座談會上重要講話精神,在市委堅強領導下,按照省委十二屆四次全會和市委十四屆七次全會部署,進一步做實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為法治擔當,不斷發(fā)展全過程人民民主,忠誠履行憲法法律賦予的職責,著力維護國家政治安全、確保社會大局穩(wěn)定、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保障人民安居樂業(yè)。緊緊圍繞“高質(zhì)效辦好每一個案件”的要求,依法能動推進檢察工作全面協(xié)調(diào)充分發(fā)展,不斷深化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積極推動訴源治理,鍛造過硬檢察隊伍,以檢察工作高質(zhì)量發(fā)展服務保障經(jīng)濟社會高質(zhì)量發(fā)展,錨定加快建設省域副中心目標,為在中國式現(xiàn)代化進程中建設形神兼?zhèn)涞男聲r代新江城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江城日報全媒體)(松花江網(wǎng)編輯 羅安東)

原標題: 吉林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關于吉林市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的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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